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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经》中神的内涵

焦三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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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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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登本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黄帝内经》所论之“神”,既有人文学科的属性,又有自然学科的内涵,应属哲学范畴。其内容都是在阴阳概念所表达的客观事物固有规律理念指导下展开论述的。下文仅对其自然科学内涵中阐述人类生命规律的内容进行探讨。 ——编者

“神”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十分重要的范畴和命题,用阴阳概念所表达的客观事物固有规律属于“神”的范畴。《内经》吸纳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神”的科学内涵,用“神”表达了的人类生命规律和自然界规律。
概括自然界事物变化规律
“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这既是《内经》论“神”的基本立场,也是《内经》论“神”的总纲。此处给我们有以下几点重要的启示:①“神”概念的发生是建立在人类对天地、万物运动变化长期观察、探究的基础之上,所以“神”是天地万物运动变化规律经过“阴阳”概念抽象后的最高概括。因此在紧承“阴阳者,天地之道也”论述之后又说,“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体为筋,在脏为肝,在色为苍,在音为角,在声为呼,在变化为握,在窍为目,在味为酸,在志为怒”(《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等论述。②“神”和“阴阳”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范畴”,“神”是高于阴阳的范畴,进一步印证了“阴阳不测谓之神”(《素问·天元纪大论》)的观念。③在肯定“神”是天地万物都必须遵循总规律的前提下,认为人也是天地间万类物种之一,因此人类生命规律也必然要受“神”这种自然界总规律的支配、主宰和影响,该节原文最基本的观点就是要告诉人们,“神”是阴阳对立统一法则最高层次的抽象,是天地间最普遍、最一般的规律,生命科学也必然遵循之。这就是《内经》以医学知识为主体论述生命科学之“神”概念发生的由来。
概括人类生命运动固有规律
“神”指生命活动的总规律。人类生命科学中最高层次的“神”概念(即广义神)是指人体生命活动的固有规律及其由此引发的一切生命现象的总称。在“神”是天地万物运动变化总规律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人类的出现是天地万物演化到特定阶段时的必然产物,因而人类生命的固有规律及其产生的一切生命现象也必然遵循这一总规律,同样也可以用“神”概之。
概括人体生命活动调控规律
人体生命活动过程中自身固有的调控系统及其活动规律是十分复杂的。《内经》以心、五脏、经络、精、气血津液为基质,通过神(或神明)、魂魄、志意三个层次解释人体生命活动十分庞大而复杂的自身调控规律。魂魄、意志都是心藏之神的表现方式,相互间既有分工,又有配合,存在着相互交叉、互相调控的复杂关系。
概括人类心理活动规律
自从有了“心之官则思”(《孟子·告子上》)观念以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心脑”共主思维的理念便已确立,并用中国人独特的思维视角将客观事物在人头脑中的反映过程称之为“心理活动”。《内经》是这一文化理念的创立者、践行者和传承者。
“所以任物者谓之心,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因志而存变谓之思,因想而远慕谓之虑,因虑而处物谓之智”(《灵枢·本神》)。这是中医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针对心理活动发生及其过程不同阶段最为经典的表述。
概括脏腑活动规律
“五脏主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神藏志,是谓五藏”(《素问·宣明五气》)有两层涵义:一是如上述所言五脏以心为中枢的生命活动调控规律;二是每一脏又有相对自主的生理活动规律,如心有藏神,“主身之血脉”,“在体合脉,其华在面,开窍于舌,在志为喜,在液为汗”;肾有藏志,藏精主生殖、主身之骨髓,纳气,主水,在体合骨,其华在发,开窍于耳,在志为惊为恐,在液为唾等等。正因为五脏以其自主的生理作用参与整体生命活动,又能参与心对整体生命活动的调控,故尔将其称为“五神脏”。六腑及奇恒之府概亦莫能外。
概括精、气血津液活动规律
精、气血津液既是脏腑活动的产物,又是生命活动的物质基础,其生成、分布、运行以及在整体生命活动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都有其各自的固有规律,《内经》对此也是以“神”概之。如将血和气的活动规律称之为“血者,神气也”;认为男女**生殖之精按其固有规律而形成新生命体亦以谓概之,故有“两精相搏谓之神”之论;人身的津液是构成人体、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之一,因此有“津液相成,神乃自生”之说。
精、气血津液既是生命活动过程中的产物,又是构成人的形体,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其既有自身的活动规律,但又是生命活动总规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体现,因此《内经》在以阴阳概念表达客观事物固有规律之“神”概念的前提下,分别对精、对气、对血、对津液的活动规律也以“神”概之。
概括经络活动规律
经络是人体内通行全身气血,联络脏腑肢节,沟通上下内外的特殊通路。经络担负着人体自身,人体与外环境之间物质(如气血)的转输和各种信息的接收(即“感”)、传导并产生相应反应(包括生理的、病理的、各种治疗的效应)的作用,是人体要完成复杂生命活动不可缺少的特殊结构和通路,因而在协调、配合各个局部的生理作用中具有特殊的活动规律,于是《内经》仍然以“神”名之。
概言之,在脏腑经络、精气血津液层面的“神”概念,其基本内涵体现于以下四个层次:①有参与整体生命活动的;②有参与心理活动的;③有参与机体各个局部之间相互联系的;④有其各个相对自主的生理作用等四个方面的活动规律。无论是脏腑经络,还是精、气血津液;无论是相对自主的生理活动,还是其参与整体生命运动,都是在遵循生命总规律的前提下进行的,因而《内经》对人体各个层面复杂的固有生命规律均以“神”概之,都是在以阴阳概念表达的客观事物固有规律这一理念的前提下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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